2004年9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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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败诉不上诉却偷盗案卷
通讯员 陈增宏 范宏雷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 对一审败诉结果不甘心的当事人不去走正规的法律途径,却去法院偷案卷材料。9月4日,当公安民警出现在宁波鄞州区的章某面前的那一刻,他终于为自己所走的歪门邪道流下了悔恨的眼泪。
    章某曾是个小老板。去年11月2日,章某雇请了汪某搭建钢棚,作业时,汪某不慎从钢架上摔下。经过全力抢救治疗,汪某总算保住了性命,但是丧失了劳动能力,生活也无法自理,并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。汪某多次向章某索赔均无果,无奈之下,今年7月12日,汪某向鄞州区法院大嵩法庭起诉,要求雇主章某及工程发包方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7万余元。法院于8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。因被告章某拒不到庭,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,判令被告章某赔偿原告汪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,另一被告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    8月23日,章某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,他对一审败诉结果不满,但这个法盲却没有想到上诉。为不让判决“得逞”,他竟然打起了歪主意:法院没有案卷了,就不能拿自己怎么样了——去偷案卷。于是,章某以复印相关材料为由,多次前往大嵩法庭窥探案卷存放地点。
    9月3日上午7点多,章某再次来到大嵩法庭,趁还没上班之际,溜进了办公室,“熟门熟路”地将自己的案卷材料找出来偷走。当章某慌慌张张地从法庭大门口溜出去时,门卫发现章某有些异常,紧贴胸口的衣服内藏有东西,便赶紧从值班室追出,但没能当场抓住他,章某逃得无影无踪。
    当日,承办法官在确认案卷被盗后,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根据门卫的陈述,综合各种情况,第二天凌晨,警方就在将嫌疑人章某抓获,所幸被盗的案卷还完好无缺。
    被抓后,章某对公安机关坦陈了事情的前后经过。目前,章某已被刑事拘留。